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作用,消防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怎么布线
1、判断电气火灾监控和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等预警系统工作状态判断电气火灾监控器的工作状态备电工作、主电故障状态:监控器显示屏显示主电故障事件,主电故障灯点亮、备电工作灯点亮。主电工作、备电故障状态:监控器显示屏显示备电故障事件,备电故障灯点亮、主电工作灯点亮,报警指示状态:监控器显示屏显示报警事件,并有具体发生时间、发生部位。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和消防电源监控系统不一样,所监控的对象不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是指当被保护线路中的被探测参数超过报警设定值时,能发出报警信号、控制信号并能指示报警部位的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是指对消防设备的电源进行实时的监控,通过检测消防设备电源的电压、电流、开关状态等有关设备电源信息。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和消防电源监控系统不一样,所监控的对象不同。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基本原理是:当电气设备中的电流、温度等参数发生异常或突变时,终端探测头利用电磁场感应原理、温度效应的变化对该信息进行采集,并输送到监控探测器里,经放大、A/D转换、CPU对变化的幅值进行分析、判断,并与报警设定值进行比较,一旦超出设定值则发出报警信号,同时也输送到监控设备中,再经监控设备进一步识别、判定,当确认可能会发生火灾时,监控主机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点亮报警指示灯,发出报警音响。

目前,提出强制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规范有: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8.4条规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本条为强制性条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能起到早期发现和通报火警信息,及时通知人员进行疏散、灭火的作用,应用广泛。本条规定的设置范围,主要为同一时间停留人数较多,发生火灾容易造成人员伤亡需及时疏散的场所或建筑;可燃物较多,火灾蔓延迅速,扑救困难的场所或建筑;以及不易及时发现火灾且性质重要的场所或建筑。
本条所规定的场所,如未明确具体部位的,除个别火灾危险性小的部位,如卫生间、泳池、水泵房等外,需要在该建筑内全部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第9条关于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相关规定,3、《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162014第10.2.7条规定下列建筑或场所的非消防用电负荷宜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